裂缝是一种清晰〈结晶体〉的沿金属晶粒边界或横穿晶粒的断裂,并可能含有外来元素的夹杂物。裂缝通常是金属在锻造或其他成型工序或热处理的过程中,由于受过高的应力
而造成的,也可能在原材料中即存在裂缝。当工件被再次加热时,通常由于氧化皮的剥落而使裂缝变色。
原 因 | 在热处理过程中,由于过高的热应力和应变,都可能产生淬火裂缝。 淬火裂缝通常是不规则相交、无规律方向的呈现在紧固件表面。 |
外 观 | ![]() |
极 限 | 任何深度、任何长度或任何部位的淬火裂缝都不允许存在。 |
原 因 | 锻造裂缝可能在切料或锻造工序中产生,并位于螺母的顶面或底面上, 或顶面(底面)与对边平面交接处,夹渣裂缝由原材料固有的非金属夹渣而造成。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位于螺母支承面或底面和顶面上的裂缝,应分别符合以下要求: a 贯穿支承面的锻造裂缝不应多于两条,其深度也不得超过0.05D; b 延伸到螺孔内的裂缝不应超出第一扣完整螺纹; c 在第一扣完整螺纹上的裂缝深度不应超过0.5H1。 D——螺纹公称直径;H 1——螺纹实际牙高,H 1 = 0.541P;P——螺距。 |
原 因 |
全金属有效力矩型锁紧螺母的锁紧部分裂缝,可能在切料或锻造或收口(压扁)过程中产生, 并呈现在外部或内部表面上。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由于锻造产生并位于锁紧部分的裂缝,应能符合螺母机械和工作性能要求,还应符合: a 贯穿顶部圆周的裂缝不应多于两条,其深度也不得超过O.O5D; b 延伸到螺孔内的裂缝不应超出第一扣完整螺纹; c 在第一扣完整螺纹上的裂缝深度不应超过O.5H1。 由于收口(压扁)产生并位于锁紧部分的裂缝,应不允许。 D——螺纹公称直径; H 1——螺纹实际牙高,H 1 = 0.541P;P——螺距。 |
垫圈座裂缝是将垫圈固定在螺母上的过程中,金属的边缘或凸起部分的开裂。
原因 | 在装配垫圈的过程中,当压力施加到边缘或凸起部分时,可能产生垫圈座裂缝 |
外观 | ![]() |
极 限 | 垫圈座裂缝应控制在翻铆以后的边缘或凸起部分以内,并且垫圈应能自由转动,且不脱落。 |
剪切爆裂是金属表面的开裂。
原 因 | 在锻造过程中可能产生剪切爆裂,如在螺母的外表面或在法兰面螺母的周边上出现。 通常剪切爆裂和螺母轴心线约成45°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螺母对边上的剪切爆裂,不应延伸到六角螺母的支承面,或法兰面螺母的顶部圆周。对角上的剪切爆裂, 不应使对角宽度减小到低于规定的最小尺寸。 位于螺母顶面或底面与对边平面交接处的剪切爆裂的宽度不得大于(0.25+0.02s)mm。 法兰面螺母的法兰圆周上的剪切爆裂,不应延伸到支承顶直径(dw)的最小尺寸内,其宽度也不得超过0.08dc; s——对边宽度;dc——法兰直径 |
爆裂是金属表面的开裂。
原因 | 在锻造过程中,由于原材料的表面缺陷,可能产生爆裂,如在螺母的外表面或在法兰面螺母的周边上出现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如果由原材料引起的裂纹与爆裂相连接,那么裂纹可能延伸到顶部圆周(2,4条),但爆裂不得延伸。 对角上的爆裂,不应使对角宽度减小到低于规定的最小尺寸。 位于螺母顶面或底面与对边平面交接处的剪切爆裂的宽度不得大于(0.25+0.02s)mm。 法兰面螺母的法兰圆周上的爆裂,不应延伸到支承顶直径(dw)的最小尺寸内,其宽度也不得超过0.08dc; s——对边宽度;dc——法兰直径 |
裂纹是材料上皱纹窄的开裂形成的纵向表面缺陷。
原 因 | 裂纹通常是制造紧固件的原材料中固有的缺陷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裂纹的深度对所有的螺纹规格均不得超过0.O5D 。 D—螺纹公称直径 |
皱纹是在锻造过程中,呈现在螺母表面的金属折叠。
原 因 | 在锻造螺母的过程中,位于或接近直径(截面)变化的交接处,或螺母的顶面或底面。由于材料的 位移可能产生皱纹 |
外观 | ![]() |
极 限 | 位于法兰面螺母的法兰圆周与支承面交接处的皱纹,不得延伸到支承面。其他皱纹允许存在。 |
凹痕是在锻造或镦锻过程中,由于金属未填满而呈现在螺母表面上的浅坑或凹陷。
原因 | 凹痕是由于切屑或剪切毛刺或原材料的锈层造成的痕迹或压印,并在锻造或镦锻工序中未能消除 |
外观 | ![]() |
极限 | 凹痕的深度h: h≤0.02D或最大为0.25 mm。 凹痕的面积: 支承面上的凹痕面积之和,不应超过: 支承面总面积的5%,对螺纹公称直径D≤24 mm的螺母; 支承面总面积的10%,对螺纹公称直径D>24 mm的螺母 D—螺纹公称直径 |
切痕是纵向或圆周方向浅的沟槽。
原 因 | 切痕因制造工具与工件之间的相对运动而产生 |
外观 | ![]() |
极 限 | 螺母支承面上的切痕,其表面粗糙度不应超过Ra=3.2μm(按GB/T1031规定)。 其他表面的切痕允许存在 |
损伤是指螺母任何表面上的刻痕。
原因 | 损伤,如凹陷、擦伤、缺口和凿糟,因螺母在制造和运输过程中受外界影响而产生 |
外 观 | 没有准确的几何形状、位置或方向,也无法鉴别外部影响的因素 |
极限 | 上述损伤,除非能证实削弱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,否则不应拒收。 如有必要,按特殊协议,如包装要求,以避免运输中的损伤。 |
使用以下程序应贯彻GB/T 90的有关规定。
常规验收检查,应采用目测检查程序以确保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
按GB/T 90的规定,从验收批中抽取样本,并可放大10倍进行目测或其他非破坏性的检查,如用磁力技术或涡流电流。若发现由缺陷样品未超过允许的极限,则接受
该批产品。如用户要求进行100%的全检,则应在订单中注明。
在去除表面涂、镀层后,如发现有可能超过允许极限的表面缺陷,则应选取有最严重表面缺陷的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(GB/T 3098.12和GB/T 3098.14)。
由易切钢制造的螺母的仲裁检查,应按GB/T 3098.14对螺母进行扩孔实验。根据供需双方协议,可根据GB/T 3098.12进行附加试验。
如果在目测检查中,发现淬火裂缝或在缩进部分有超差的裂缝,或超过尺寸极限的表面缺陷,则该批产品应予拒收。
如有任何样品未能通过按3.3条和3.4条进行的破坏性试验,则该批产品予以拒收。